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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长春市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304am永利集团     点击:

各单位、各研究所:

2012年度长春市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

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24日

二、项目申报类别

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专项项目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

3、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创新创业专项项目

4、战略性新产业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专项项目

5、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三、项目支持领域及重点

详见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四、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或资本金投资等方式进行支持。

五、申报程序

1、采取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原则,由企业(单位)根据年度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将有关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各城区(含双阳区)、开发区科技局。

2、各城区(含双阳区)、开发区科技局负责审查把关,筛选整理汇总后与同级财政部门以联合行文方式将区域内项目申请文件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中省直企业(单位)也可统一组织,由所在单位行文推荐,将项目申请文件及项目申报材料直接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申报。

4、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分别报市科技局2份、市财政局1份,同时报电子文本。

六、申报要求

1、要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材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一经核实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

2、要保证质量。各城区(含双阳区)、开发区科技局及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择优上报项目;上报材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项目单位名称必须准确,使用全称),否则视为不合格项目。

3、要按时间要求上报。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长春市工业、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与本《通知》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按时申报,超出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登陆长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ccst.gov.cn/)查询和下载本《通知》及相关文件。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由市科技局受理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各专项项目的业务处室负责业务咨询,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各专项申报指南。

2、申报材料受理

市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赵利 88779537 88779776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四楼A区长春市科技局窗口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段岩松 89865539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308室

附件:

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4、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5、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6、《长春市工业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7、《长春市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投向指南》